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和《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1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成绩。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教师教育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严格遴选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工作培训,指导材料审查小组、复试小组和服务保障小组开展相应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接收层次 |
专业(方向)代码 |
专业(方向) 名称 |
拟接收 人数 |
硕士生 |
0401Z2 |
教师教育 |
3 |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四、复试形式及平台
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对考生进行“双机位”线上面试。选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平台,“腾讯会议”和“云视讯”作为备用平台。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腾讯会议”和“云视讯”软件使用方法见该软件官方网站。
五、复试流程及内容
(一)材料审查
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于2020年10月16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文件大小不超过9.9M),发送至2597282720@qq.com(邮件主题为报考专业+姓名)。
1.《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考生反馈表》。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
2.《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须提前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以下简称《考场规则》),知悉东北师范大学发布的关于接收推免生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后签字确认。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所在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须明确显示个人照片、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情况。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等。
6.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证明材料。
(二)考前准备
1.网络远程复试设备及环境
硬件准备 |
根据招生院部要求准备主机位、辅机位所需硬件设备。 |
软件准备 |
根据招生院部要求,提前下载好主机位、辅机位所需软件客户端,认真学习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 |
网络准备 |
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保障具备有线宽带网络、WIFI、4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
环境准备 |
独立安静的考核房间,灯光明亮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能有其他人在场。 |
请考生对照《考场规则》及上述要求,备妥并调试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软件和网络。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参加模拟演练,熟悉复试全流程和复试软件平台,检测设备和环境是否满足复试要求,从而确保复试顺利开展。如模拟演练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可及时与教师教育研究院沟通。
2. 准备考试用品: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
(三)复试
1.候考:面试当天,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前半个小时登录考核平台,进入考场,按照随机生成的面试序号等待面试。
2.入场:考生接受工作人员邀请进入复试环节、设置双机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测试音视频效果。
(1)身份审查核验
考生向主机位镜头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
(2)复试环境查验
考生使用辅机位设备360度展示考试环境。
(3)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使用辅机位设备展示桌面物品。
(4)宣读考前承诺
考生宣读考前承诺:本人XXX,身份证号XXX。本人郑重承诺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录制、泄露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如违反,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 线上面试:复试工作人员组织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线上面试,复试结束,考生离场。
(四)复试日程
1. 模拟演练时间:2020年10月17日
2. 正式复试时间:2020年10月18日
详细日程安排另行在教师教育研究院网站公布。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所有类别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3.推免生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则录取不生效。
4.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本单位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
七、本单位联系咨询电话电子信箱、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本单位联系咨询电话:0431-85098183,电子邮箱:yangn529@nenu.edu.cn。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678,电子邮箱:duanlh688nenu.edu.cn
八、其他
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履行诚信复试承诺。考核过程中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均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录制、泄露、传播。如违反我校招考相关规定,不服从考核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师教育研究院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