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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长春市27所初高中签订基础实习基地协议

时间:2016-03-17 00:00:00

  为深入推进和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通知》,完善我校实践教学体系,促进教育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协同发展,3月16日下午,我校与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吉林大学附属中学、长春市十一高中、吉林省实验中学、长春外国语学校、长春市实验中学等长春市27所初高中学校签订了基础实习基地共建协议。副校长冯江、校长助理李金奇出席了签约授牌仪式,实习基地相关负责人、指导教师代表,以及我校相关部处、学院师生参加了签约授牌仪式。

  我校此次开展的基础实习是对U-G-S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的深化与拓展,对增加师范生对基础教育状况的了解和认知,积累必要的教育观察和实践体验,促进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与中学教育实践的结合,并获得初步的教育教学技能有极大的帮助。根据双方协议内容,每年3月至5月,基础实习学校需接收并安排我校每月各1次、累计时间1周、每周3至4个专业共约50名学生的基础实习。实习期间,基础实习学校将协助我校完成实习生听课、评课、备课、教研活动、班主任工作及毕业论文选题意向等基础实习任务,并为我校学生创造更多接触和了解课堂教学、学生学习、教师教研、学生活动等机会。仪式上,我校教务处负责人对此次开展基础实习的背景、内容等作了解读与说明。实习基地相关负责人、指导教师代表、我校师生代表分别作了发言。最后,冯江作了讲话。他说,多年来,我校通过实验区建设持之以恒为基础教育服务、为社会与经济发展服务,携手中小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共同成长,充分体现了一所高水平师范大学的教育情怀和办学追求。他指出,建立“基础实践+教育实践”一体化实践教学体系是师范生人才培养的必要保障。此次推进的基础实习,体现了教育认知的阶段性和过程性,符合学生对教育规律和教学现状的认知过程;强调学生的参与和体验,突出实习基地指导教师的指导和交流;强调教育见习与毕业论文选题结合,延长毕业论文的写作进程、增加毕业论文的一手材料收集和实证研究。他同时强调,在基础实习基地共建过程中,合作共赢是实验区顺利运行和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东北师大将为各基地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提供必要的指导、培训与支持;将适度向基地教师和学生开放图书馆、实验室、博物馆等资源;将努力打造基础教育共同体,促进共同体内部资源共享、协同发展。

  随后,冯江代表学校分别与长春市27所初高中的负责人签订了基础实习基地协议,李金奇为各实习基地授牌。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教务处、教师教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