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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13年教育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1-11 00:00:00

各相关学院(部):
  为更好地总结教育实习指导工作,鼓励先进,宣传实习指导教师在教育实习中的优秀事迹,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教育实地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推选工作,并对获奖教师进行大会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参加2013年教育实习指导工作的我校在职教师。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以学院(部)为单位择优推荐,宁缺毋滥。原则上每个学院(部)推荐1人,指导教师超过7人以上的学院(部),可推荐2人,但需注明顺序。
  三、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积极做好实习的准备工作,认真制定实习点的实习工作计划,对每位实习生都能在教案检查、试讲、听课、评课、反思等学校要求的指导环节中认真、严格、科学、高质量的完成指导工作,指导工作有能力、有办法。
  3.在实习期间能深入实际,听课在60课时以上;与实验区指导教师进行工作研讨与交流10次以上,实验区实习工作效果良好。
  4.认真做好实习管理工作,实习期间坚持工作岗位,全程未发生离岗现象,所带的实习生未发生违纪和安全事故。
  5.与学校实习领导、指导教师有很好的沟通,关系融洽;实习工作顺畅,任务完成的效果好。
  6.帮助实习学校开展了校本研修、召开了学术讲座等活动。
  7.与其他指导教师团结协作,很好地完成实验区内巡回指导工作。
  以上条件符合5项以上者,有资格申报“东北师范大学2013年教育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评审程序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学院(部)推荐的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最后获奖名单。学校将对获奖教师进行奖励与表彰。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部)推荐工作2013年11月14日前完成,推荐表(见附件)交至教师教育研究院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教学楼216室)。逾期视为放弃。

  联 系 人:王 箭
  联系电话:85098325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2013年教育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教务处
教师教育研究院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