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为探索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更好落实培养方案,全面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构建“基础实习+应用实习”的实践教学体系。2016年春季学期继续深入开展公费师范生基础实习工作。现就基础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础实习的目的与内容
基础实习增加师范生对基础教育状况的了解和认知,积累必要的教育观察和实践体验,促进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与中学教育实践的结合,并获得初步的教育教学技能。基础实习包括学校考察、教学观摩、教学研讨、班主任工作等环节。
二、基础实习的时间
经与各实习基地校协商,三月份实习时间为3月17、18日(星期四、星期五);四月份实习时间为4月11、12日(星期一、星期二);五月份实习时间为5月10、11日(星期二、星期三)。时间如有变动,学校将另行通知。
基础实习安排在长春市内优质初高中学校进行(见附件)。
三、基础实习的范围
1.为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全校2013级公费师范生在实习期间全天(1-8节)停课。停课学院包括:政法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
2.教育学部、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5个学院的2013级公费师范生的基础教育见习工作,可参照学校关于基础实习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自行制定基础教育实习方案并联系基础教育实习学校。
3.因实习基地容量问题,为确保实习质量,本次基础实习无法安排师范普通类(非师范类)学生的实习需求,请各学院自行安排。
四、基础实习的工作实施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基础实习工作,教学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本学院基础实习工作方案负责实施。
五、指导教师联系方式
各学院学生和指导教师分配,《东北师范大学2013级公费师范生基础实习师生分配表》(见附件),请各学院实习基地主联系人主动与实习基地学校及其它学院带队指导教师联系,并落实基地学校集中授课老师和授课内容,上报实习基地校集中授课老师的基本信息到教师教育研究院。
联 系 人:张志伟老师
联系电话:85098325
六、其他
本次基础实习经费按照学校规定从学院实习经费中支出。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2013级公费师范生基础实习分配表.doc
教务处
教师教育研究院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