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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通知

时间:2022-09-14 10:21:11

相关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推荐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东师校发字〔2021〕12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免类型及专业

1.推免类型:专项类(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2.学位类别:全日制教育硕士(学制2年)学科教学

3.推荐专业及名额:30人(包含在学院总分配名额中,如学院推免名额有调整,须在卓越教师培养专项计划内调整)

推荐学院与专业

序号

学院

专业

推荐名额

1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非公费师范)

6

2

外国语学院

英语

      (非公费师范)

4

3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非公费师范)

6

4

物理学院

物理

      (非公费师范)

2

5

化学学院

化学

      (非公费师范)

6

6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非公费师范)

3

7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

      (非公费师范)

3

二、组织机构

1.教师教育研究院推免工作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方案,组长和副组长由教师教育研究院院长和执行院长担任。

2.各相关学院推免工作组(按学校推免工作要求组建),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东师校发字〔2021〕125号)(详见附件2)制定本学院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推免工作。

三、时间安排

1.9月15前,各学院工作组将本学院“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免工作细则”报教师教育研究院综合办公室备案。

2.9月15前,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在本单位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包括姓名、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三天。各学院将《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由学院评审组组长签字、加盖公章报送教师教育研究院综合办公室。

3.9月22日前,学校网站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并报吉林省招生办审核,教育部备案。

四、有关要求

1.普通类与专项类不得兼报。

2.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在学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学校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及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开展审核工作。

3.相关学院应做好所有推免工作材料的记录与存档,确保计分准确、所有环节可追溯可核查。

五、联系方式

教师教育研究院综合办公室联系人:杨  

电话:85098183

邮箱:yangn529@nenu.edu.cn

地址:本部校区综合教学楼212室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教师教育研究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