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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研究院关于做好第一届教授委员会聘期考核和第二届教授委员会聘任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05 10:59:44


根据学校《关于第六届教授委员会聘期考核和第七届教授委员会聘任工作的通知》《关于严肃新一届教授委员会聘任工作纪律的通知》工作要求,参照《东北师范大学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章程》(东师党发字[2017]66号)文件,为做好教师教育研究院第一届教授委员会聘期考核和第二届教授委员会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内容

1.第一届教授委员会委员须进行个人工作考核述职。其中,已超龄的教授委员会委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述职考核。

2.教授委员会及教授委员会委员的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按《章程》执行。其中,述职汇报的重点为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主要包括:为所负责学科发展提出的建议和解决的问题,所负责学科的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落实教授委员会决议情况等。

3.学院(部)党委书记主要围绕人才队伍建设、学院(部)软环境建设、教授委员会与领导班子建设、社会工作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履职情况进行个人工作考核述职。若学院(部)党委书记以教授身份进入教授委员会,还要围绕所负责学科发展提出建议和解决问题,所负责学科的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落实教授委员会决议情况等进行述职。

二、聘任基本条件

1.具备履行《章程》规定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能够认真执行《章程》的各项规定。

2.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3.符合《章程》规定的届数要求。

4.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56周岁以下,因学科专业建设特殊需要者,经学校考核聘任工作委员会研究可适当放宽。

三、考核与聘任程序

1.第一届教授委员会教授填写《教授委员会委员聘期考核表》(附件1)及《教授委员会委员聘期工作公示模板》(见附件2),在单位网站公示三天。

2.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应聘人填写《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申请表》(附件3)及《应聘人工作业绩和思路公示模板》(见附件4),在单位网站公示三天。

3.学院(部)长和党委书记审核。

4.学院(部)自行组织召开述职和应聘报告会:

(1)第一届主任委员代表教授委员会进行聘期工作述职;

(2)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委员进行个人聘期工作述职;

(3)第七届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人作应聘报告、答辩。应聘报告应主要阐述今后如何加强本学科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搭建学术交流合作平台等方面的工作思路和设想。

5.学院(部)教师以无记名咨询票方式分别对第一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的聘期工作和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人的基本条件、履职能力进行评价。

6.根据述职人的聘期工作和应聘报告并结合教师咨询评价结果,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第一届教授委员会考核结果和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并将考核结果在学院(部)网站公示。

7.学校考核聘任工作委员会确定第七届学院(部)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其他委员人选。

8.学校发文聘任。

9.签订聘任合同。

四、工作说明与要求

1.根据《章程》规定,教授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4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两届期满,空一届后经考核合格且年龄符合规定的,可以再次应聘委员岗位。

2.具备教授身份的学院(部)党委书记,须同时填写《教授委员会教授聘期考核表》和《学院(部)党委书记教授委员会聘期考核表》。

3.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应聘人填写《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申请表》时应进行身份选择。以院(部)长、党委书记身份应聘教授委员会委员,可不进行述职答辩,聘任后不计入届数,不担任党政职务后,自然退出教授委员会;以教授身份应聘教授委员会委员,须进行述职答辩,并参与学院(部)教师对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人的咨询评价,聘任后计算届数。

4.考核与应聘述职均须采用PPT形式,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主任委员代表教授委员会进行工作述职,同时进行个人工作述职。教授委员会工作考核述职时间在20分钟以内(含主任委员个人述职),委员个人考核与应聘述职在10分钟以内,提问及回答在5分钟以内。

5.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教师与其他教师、教师以外人员参加教授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委员述职、应聘报告会的到会人数分别不得少于学院(部)实际人数的80%。

6.请第一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应聘人于11月7日(星期一)下班前,分别报送聘期考核(附件1、附件2)及应聘申请(附件3、附件4)相关材料,教师教育研究院将于11月8-10日,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秦占民

联系电话:85098183

电子邮箱:qinzm135@nenu.edu.cn



附件:

1.教授委员会委员聘期考核表

2.教授委员会委员聘期工作公示模板

3.教授委员会委员应聘申请表

4.应聘人工作业绩和思路公示模板

5.东北师范大学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章程


教师教育研究院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