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学校为了满足部分非公费师范生的教育实习需求,以培养更多的卓越教师。学校于5月31日发通知鼓励立志基础教育的非公费师范生报名参加U-G-S实验区教育实习,截止到6月8日,有31名同学报名参加,名单见附件(附件2、附件3)。据5月中旬统计信息显示,还有部分非公费师范生有参加教育实习的意向,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学生在U-G-E实验区长春基地学校进行教育实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条件及原则
1.2013级非公费师范本科生,申报学科(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教),所学专业与申请学科一致。
2.公费师范生及已经报名参加U-G-S实验区教育实习的不得报名。
3.没有选修教师教育通识类课程(非师范类)的不得报名。
二、实习时间
2016年8月29日-10月30日
三、备选基地学校
长春市基地学校(具体学校没定:目前正在协商)。
四、相关说明
1.符合条件的2013级非公费师范生可自愿申报。相关学院将学生填好的报名表(见附件1)、成绩单(学院确认:盖章签字)的纸质版于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11:30前统一交至教师教育研究院230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30室张志伟老师处)。
2.凡申请集中教育实习的学生应在我校选课系统中选“教育实习课程”。未选课者将取消本年度实习资格。
3.欲申请教育实习的本科生须慎重考虑,报名考研同学应协调好考研与实习的关系,学院将对申请报名的同学进行资格认定,学生要服从学校统一分配的实习学校。
4.凡报名参加U-G-E教师教育实习的学生,必须遵守我校和实验区基地校教育实习的相关规定,完成全部教育实习任务。
5.学院按照每15名学生派1名指导教师指导实习工作。实习费用由学院安排,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各相关学院(部)要通知到本单位学生,认真组织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1.2013级非公费师范本科生申请U-G-E教育实习报名表.docx
2.2013级非公费师范生参加U-G-S特殊实验区教育实习分配表.doc
3.2013级非公费师范生参加U-G-S东北实验区教育实习分配表.docx
教师教育研究院
2016年6月16日